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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长白县人民法院:诉前调解质效好 群众满意

作者:管理员 文章来源:和谐法制网

 

         近日,吉林省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通过诉前调解方式,顺利化解两起民事纠纷。

         周某因受单位指派到十四道沟镇某村开展驻村工作期间,因个人需要,租用村民李某房屋一年,用于日常生活起居,约定每月房租费500元。因平时双方相处比较融洽,个人关系也不错。周某又提出向李某借款1万元用于日常生活,答应2022年底前还清借款。出于信任,李某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向周某如数提供了借款,后周某对房租费、借款均未按约履行义务,李某遂到法院提起诉讼,经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释明相关规定,同意选择诉前调解方式解决纠纷。
       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在调解中经法制思想教育和劝解,双方同意以分期分批履行方式解决,并在还款具体时间、数额方面顺利达成一致意见,不到1个小时,两起纠纷顺利化解,双方均表示满意。不但效率高,化解纠纷的效果也很好。
       该院充分发挥调解优势,化解大量矛盾纠纷,2022年以来,一审民商事案件受案同比下降30%,节省了有限的审判资源,当事人满意度较高。(供稿:吉林县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李成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