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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首部医疗卫生领域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出台

作者:管理员 文章来源:法制网

强基层”保护人民健康

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 朱宁宁 12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会议表决通过了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这是我国首部医疗卫生领域基础性、综合性法律。该法共10章110条,于2020年6月1日起施行。

值得关注的是,“强基层”成为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一个非常重要的着力点。针对基层医疗卫生能力服务薄弱的问题,该法坚持以基层为重点,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筑牢网底,作出一系列的规定。在28日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法规司司长赵宁介绍了有关情况。

“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是这部法律一个核心内容。”赵宁指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着基本医疗服务的重要任务,是我们国家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基层、支持偏远贫困地区的卫生健康事业,也是这部法律起草过程中各位委员、起草者和广大医务人员特别关注的问题。

据赵宁介绍,对于“强基层”,法律从四个方面作了详细的规定:一是明确规定了国家在规划制定和医疗资源配置方面以基层为重点。二是通过分级诊疗制度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来推动医疗卫生服务的下沉,助力基层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三是全面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四是大力加强基层和边远贫困地区医疗卫生事业的财政投入制度和保障制度,推动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

“总体而言,这些规定将为我们基层边远的贫困地区的卫生事业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促进基层边远贫困地区的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我们也相信随着这部法律的出台和贯彻落实,将为深化医改、健康中国战略实施、保护人民健康提供法治的基础。”赵宁说。